■在醫院時間長了,朱帥(右)和醫務人員成了朋友,大家常帶他出去吃飯。■朱帥說,一直想早點出院,結婚生子,過正常人的生活。
  朱帥(化名)患精神分裂症,在石家莊一家精神病醫院治療兩個月後就康復了。可是3年過去了,媽媽卻一直沒來接他。醫院多次聯繫其媽媽,承諾減免醫療費,可對方還是躲著不來。或許他媽媽有難言之隱,但健康的朱帥本應該過正常人的生活,卻還要在精神病醫院空耗著,對他來說太殘忍了!
  住院
  兒子丟在醫院 媽媽三年半沒露面
  除了普通的大門,石家莊庭瑞中醫精神康復醫院裡面還有一個鋼管焊接3米多高的柵欄門,平時柵欄門緊閉,門衛管理嚴格。12月25日上午,記者趕到該院時,看到一個神情恍惚的女患者,正扒著柵欄門向外張望……
  人們生病住院,都盼著早點治好,早點回家,誰也不願在醫院多待一天。可朱帥(化名)康復後,又在到處是精神障礙患者的環境中生活了3年半,如果他媽媽還不來接他,他還得繼續在這裡住下去。一個36歲的小伙子,本應該有豐富的生活,怎麼會陷入這般境地呢?
  據石家莊庭瑞中醫精神康復醫院院長楊運鋒回憶,2010年5月2日,朱帥的媽媽董女士專程從廊坊燕郊送他來治病,連車都沒下,在住院手續上簽完字,交了8000元押金就走了。朱帥剛來的時候,有時情緒激動,有時神志不清,經常不吃不喝,又黑又瘦,經診斷患有精神分裂症,在該院治療了兩個多月後康復了。
  “我們給董女士打電話,讓她接走朱帥,董女士匯來3000元,要求再治一段時間,鞏固鞏固。”楊運鋒說,又過了一段時間,朱帥完全康復了,除了每天服用一些基本藥物之外,不需要再住院治療了。再給董女士打電話,對方卻一直拖延,後來乾脆換了手機號,不再搭理醫院了。
  作為媽媽,董女士怎麼能狠心將親生兒子留在醫院呢?經院方瞭解,1977年出生的朱帥,是湖北省宜昌市人,他小時候,爸爸媽媽就離了婚,他是跟著爺爺奶奶長大的。後來父親因病去世,媽媽到廊坊燕郊打工。長大成人之後,朱帥開了幾年出租車,隨著爺爺奶奶相繼去世,家裡只剩朱帥一人,因為某些事情受刺激,朱帥患了精神分裂症,先在宜昌市優撫醫院治療,後來董女士將他接到廊坊燕郊,但因工作忙,對朱帥缺乏照料,朱帥經常走失。
  “最後那一次,朱帥迷路後,被人送到了北京的救助站,董女士從救助站把他接出來,不顧路途遙遠送到了我們醫院。”楊運鋒說,沒想到,董女士一去不復返,三年多來再也沒露面。
  沒監護人簽字 醫院不敢放患者走
  根據《精神衛生法》《侵權責任法》等法規規定:由監護人送來的精神障礙患者,出院時也必須由監護人簽字接走。如果監護人不簽字,醫院私自放走患者,患者再失蹤或發生其他問題,醫院要負法律責任。同時還不能強迫患者勞動。所以朱帥雖然已經完全康復,可以像正常人一樣生活工作了,但沒有他媽媽董女士的簽字,醫院卻不敢放他走,也不能強迫他幹活,只能養著他,從又黑又瘦,養到現在白白凈凈,精力旺盛。
  拉鋸
  人送上門媽媽躲著 只好又接回來
  在食堂,朱帥吃每天18元的病號飯,住普通病房,漸漸地跟人們混熟了。他很勤快,經常幫忙乾這乾那,還跟後勤人員交起了朋友,後勤人員出去吃飯,也經常帶上他。沒衣服了,醫護人員就給他件衣服穿;手機掉水裡了,患者朋友就送他一部舊手機;沒零花錢了,院長會給他一些。
  據院方瞭解,董女士並非不想孩子,她換了手機號碼後,還多次給朱帥打電話噓寒問暖,還對朱帥說:“媽媽正在搞融資、辦證等生意,等我有錢了就去接你。”
  知道董女士的新手機號後,院方繼續催促她來接朱帥,可她還是推托,不斷更換手機號碼。院方沒辦法了,就向石市留營派出所報警。2011年4月,留營派出所民警幫忙聯繫朱帥戶籍所在地的居委會、派出所,都說朱帥家裡沒有直系親屬了,對方作為基層組織也沒辦法來醫院接走朱帥。留營派出所民警經過多方查詢,聯繫上了董女士,董女士又給醫院匯來4000元,但人還是沒露面。
  “我們對董女士說,你如果再不接走朱帥,我們就在派出所的監督下,將他送到救助站。董女士卻說,‘如果朱帥出了事,你們得負責。’”楊運鋒說,那時候,朱帥的住院費欠得還不多。過了幾天,又聯繫不上董女士了。
  2011年下半年的一天,由院長帶隊,將朱帥送回他和媽媽在廊坊的租住地,但家門緊鎖。用廊坊當地公用電話給董女士打過去,她第一句話就問朱帥:“你和誰來的?”得知醫院的人也來了,她馬上說:“我在廣州,不能回去。”院方對董女士說,住院費會盡全力減免,只要你接走朱帥就行。董女士仍不答應見面。醫院只好將朱帥又接了回來。隨後董女士又沒了消息。
  為了尋找董女士,河北電視臺曾兩次報道,《宜昌晚報》也幫忙尋找他的家人。其間朱帥的舅舅曾與《宜昌晚報》聯繫過一次,此後也再無音訊。
  家屬若惡意遺棄患者 醫院可起訴
  該院副院長張鋒說,為此他們專門到橋西區法院咨詢,有律師認為,董女士這種行為已經違反了法律賦予她的監護人的職責,情節比較嚴重的話,已構成了刑事犯罪,需要承擔刑法規定的遺棄罪等責任。律師建議醫院向其戶籍地政府部門求助,請對方協調;或向湖北當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到湖北起訴太麻煩了,董女士又不在老家,也沒有準確地址,起訴書也難以送達。”張鋒說,法規明確了醫院不能遺棄患者,可如果家屬惡意把患者遺棄在醫院怎麼辦?很多精神病醫院都存在這種問題,尤其是我們這些民營醫院,很難負擔,我覺得此事應引起大討論。”
  求解
  醫院:如確有難處 7萬元費用全免
  去年年底,董女士突然給朱帥寄來一臺舊筆記本電腦,說是讓朱帥解悶兒。更有意思的是,兩個月前,一名內蒙古的患者由家人領著到該院住院,住了一段時間後,患者家屬竟然說認識朱帥的舅舅,是朱帥的舅舅介紹他們來這家醫院的。這名家屬很誠信,至今沒有出現過欠費的情況。
  “看來,朱帥的家人都知道他的情況,偶爾也會主動給朱帥打電話,可是都躲著不見我們,也不來接朱帥。”楊運鋒說,“我們猜測,董女士及其家人一方面擔心住院費太高,付不起;一方面擔心,朱帥出院後病情複發,成為他們的累贅。我們知道,一個家庭里如果有一個精神障礙患者,會消耗家人的全部精力,還會令家裡陷入貧困的窘境。其實朱帥剛住院那兩個多月,花費比較高。康復以後,每天只服用一些基本藥物,花費並不多。主要是床位費、護理費、飯費合計起來比較多。在我院住了三年半,總計欠了7萬餘元。為此我們再次承諾,只要董女士來接走朱帥,一切都好商量。如果確實有難處,我們可以減免全部費用。”
  兒子:談及媽媽 眼中泛起淚花
  朱帥怎麼想呢?12月25日上午,記者和朱帥聊了半小時,他留著長髮,思路清晰,善於表達,從外表看,怎麼也看不出他曾經得過精神分裂症。“我一直想早點出院,過正常人的生活,結婚生子。當個保安每月掙一兩千,也比在這裡空耗青春強。”朱帥說,“在宜昌我還有一套三室一廳的房子,由我姨夫出租出去了,租金都交給了我媽媽。可媽媽總不來接我,我已經快4年沒回家了,都麻木了,也懶得理她了。”
  記者問:“你認為你媽媽遺棄了你嗎?”
  “媽媽已經60歲了,她和爸爸離婚後,也有自己的生活,有她的難處,也不能叫遺棄。”朱帥說,這事早晚肯定得解決,只是不知道會拖到什麼時候。
  朱帥還在幫著媽媽說話,但他的眼中已有了淚花。
  臨別之前,朱帥還將他媽媽的一個電話號碼給了記者。截至發稿前兩日,記者一直給那個號碼打電話、發短信,對方只回覆過一句:“開會呢。”就再也沒接聽過。
  文/圖 本報記者 孟醒石  (原標題:33歲兒子丟醫院,媽媽3年沒露面)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e71sevyp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