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22日電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辦公廳日前下發《關於金融服務“三農”發展的若干意見》。意見指出,要暢通農村金融消費者訴求渠道,妥善處理金融消費糾紛。
  意見要求,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繼續組織開展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創建活動,加強徵信宣傳教育,堅決打擊騙貸、騙保和惡意逃債行為。(人民銀行、銀監會、保監會、公安部、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發展農村交易市場和中介組織。在嚴格遵守《國務院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範金融風險的決定》的前提下,探索推進農村產權交易市場建設,積極培育土地評估、資產評估等中介組織,建設具有國內外影響力的農產品交易中心。(證監會、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農業部、財政部等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意見還指出,要改善農村支付服務環境。推廣非現金支付工具和支付清算系統,穩步推廣農村移動便捷支付,不斷提高農村地區支付服務水平。(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銀監會等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保護農村金融消費者權益。暢通農村金融消費者訴求渠道,妥善處理金融消費糾紛。繼續開展送金融知識下鄉、入社區、進校園活動,提高金融知識普及教育的有效性和針對性,增強廣大農民風險識別、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人民銀行、公安部等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原標題:國辦:暢通農村金融消費者訴求渠道 妥善處理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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