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27日電(記者倪元錦)記者從北京市環保局獲悉,《北京市建設工程揚塵治理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已於4月實施併在東城區、西城區開展為期一年的試點。對於試點範圍內所有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在開工前均須開立專項賬戶,將工程造價中用於施工揚塵治理和綠色文明施工的專項資金存入賬戶。 
  這項政策規定,揚塵治理專項資金是工程施工過程中“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兩項費用的總和,約占工程總造價的1.25%至2.4%,專款用於工程施工現場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工作。
  建設單位在開工前,將該資金一次性存入銀行專用賬戶。施工單位申請使用時,由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的工程監理單位對施工單位落實環境保護措施的情況進行審核,通過後,可專款使用。北京市區兩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設立專項資金賬戶情況進行監督,對於沒有設立專項賬戶的建設單位不予辦理工程安全監督手續。
     (原標題:北京:揚塵治理保證金政策啟動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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