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稱同行的其他10人沒有開槍,身份已查清
  據新華社電引發關註的衡陽公職人員獵殺村婦事件查處有了最新進展,除衡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蒸湘區分局員工肖衛東自首外,其餘參與打獵的10人身份,以及乘坐車輛等情況已經查清。
  2014年11月9日,衡東縣高湖鎮羊角村57歲村民羅運英中槍死亡。當天肖衛東投案自首。
  經查,9日上午,肖衛東、李某祿、顏某冬、劉某國、何某生、何某正、徐某陽、周某平、歐陽某、譚某林、肖某華等11人分乘3輛汽車前往羊角村打獵。中午12時許,11人到達羊角村地段,肖衛東發現前方約20米處的柴草中有黑影晃動,以為是野豬,遂用雙管獵槍(系歐陽某所有)朝黑影開了一槍,致使正在樹林里撿拾茶籽的羅運英死亡。
  審訊證實,除肖衛東開了一槍致羅運英死亡外,其他人沒有開槍。目前,肖衛東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已被批准逮捕。衡東縣公安局已依法對歐陽某等10人進行了傳喚,對歐陽某涉嫌非法持有槍支一案正作進一步偵查。衡陽市紀委、市監察局正在取證核實涉案黨員和公職人員情況,並將依紀依規作出嚴肅處理。  (原標題:打獵槍殺村婦公職人員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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